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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时,通过考试的人员要在当地规定的时间段内,携带要求的材料、证件(以当地通知为准),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递交相关资料。各地市考试管理部门初审相关资料后,报省职改办复审,无误后,颁发证书。
各省市地区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地点以及时间都是不同的,但通常情况下领取地点通常都在财政局或考试中心,具体情况还请各位考生以本地发布的公告为标准。各地公布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后,考生就应准备好资料尽快去指定地点领取证书。
如若需要补办会计师资格证书,需要1先到相关部门挂失,再向本地财政部门书面申请补证,转由人事部门进行批准和发证。所需资料(参考部分省份) :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登记表》1份。贴1寸照片1张,附2寸照片一张;
2、属丢失补办的,需提供刊登原来的资格证书作废声明报纸原件1份。此声明要求在设区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具体内容包括:持证人的姓名、证书名称、级别、专业类别、取得证书时间和证书编号等内容,并将刊登内容用红笔圈出;属换发证书的,需提供原来的证书。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此表来自个人人事档案,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4、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