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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财政局、格尔木市财政局、青海油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将于8月1日-7日举行,为进一步做好青海考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组织与疫情防控“双安全”,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确保考试组织与疫情防控“双安全”
一是切实履行好本地区考试管理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所属考点、考场、考生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在省考办7月22日给所有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青海考区)的考生发送《通知》的基础上,引导所属考点的考生,必须遵守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不得瞒报、谎报行程及疫情防控情况。
三是引导所属考点的省外考生必须考前7天返青并在“信康码”的来青返青报备系统中进行报备,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报备的,须在抵达青海后2小时内进行报备,同时并将结果及时向所属考办报备。
四是引导高风险地区来青考生,采取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有中风险区来青考生,采取 7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 1、4、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有低风险地区来青考生,3 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上述考生应及时向考点所属考办报备核酸检测结果。
五是截至7月25日24:00,还在省外未返回青海考区的考生,如实向考点所属考办上报所在位置等情况,联系方式附后。
六是各地考办每天17:00前将所属考点考生的相关情况汇总上报省考办,供省考办掌握各考点考生相关情况,以便统筹研究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指挥工作。
二、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压紧压实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一是省考办在7月25日组织召开“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青海考区考务会议”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省财政厅定于7月26日召开“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青海考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邀请省卫健委领导、卫健卫应急办公室负责人对考生疫情源头防控、考前、考中、考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内容进行专业指导。请各市(州)财政部门、青海油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考办工作人员参加。二是考试前期,各地财政部门要协调卫健委选派优秀专业人员全程指导所属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三是各考区按要求建立与疫情防控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细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安全。四是各考办要扎实开展考试防疫培训,确保考试工作人员掌握防疫相关知识和操作流程,按要求设置观察室,确保观察室专人负责,认真落实考点体温检测和清洁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五是加强考试防疫宣传教育,让考生充分知晓考点考场防疫措施等,并提示考生注意做好个人防护,特别要加强来自重点省份考生的“信康码”和“行程码”的查验。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切实将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一是要切实完善工作方案。根据财政部考办要求,为防止因考试导致疫情传播,结合我省最新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青海考区)疫情防控方案》和《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青海考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各地财政部门也要结合各考点的实际,协调卫生健康部门,抓紧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制订或修订详实的疫情防控操作流程,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细化考点考场防疫措施,确保方案能操作、能执行。二是完善本地区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疫情防控要求,会同有关单位按应急预案对考试全流程组织模拟测试演练。根据测试中暴露的问题,抓紧完善相关条款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第一时间响应。三是各地考办要落实好考试值班及报告制度,考试前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上报考试情况和数据,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告。
附件:1、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青海考区)各考办联系表.doc
2、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青海考区)健康监测登记表.xls
3、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青海考区)健康监测汇总表.xls
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附件1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青海考区)各考办联系方式
西宁市财政局(西宁考办)
电话:0971-6310707 邮箱:516394993@qq.com
海东市财政局(海东考办)
电话:0972-8612923 邮箱:807047753@qq.com
海南州财政局(海南考办)
电话:0974-8516079 邮箱:846487143@qq.com
海西州财政局(海西考办)
电话:0977-8226948 邮箱:1339027389@qq.com
海北州财政局(海北考办)
电话:0970-8841230 邮箱:929421630@qq.com
黄南州财政局(黄南考办)
电话:0973-8722204 邮箱:550515651@qq.com
果洛州财政局(果洛考办)
电话:0975-8381472 邮箱:820175921@qq.com
玉树州财政局(玉树考办)
电话:0976-8830733 邮箱:2146054158@qq.com
格尔木市财政局(格尔木考办)
电话:0979-8418247 邮箱:1015834410@qq.com
青海油田人事处(青海油田考办)
电话:0937-8934479 邮箱:3087628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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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协议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与网络、电源、设备等因素密切相关,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断网、断电、设备中断等相应的故障,会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如在短时间内恢复,可以继续考试,考试系统会自动延长相应的考试时间;如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考生应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另安排时间进行考试。
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帮助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不得随意关闭或重启考试机。考试结束后,考试管理机构将不再受理考生就上述问题的投诉反映。在异常情况处置期间,考生应在座位上安静等待,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引导。异常情况处置后,将依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应延长相关考生的考试时间或更改其考试批次。
考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原因坐错位置或不当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考试过程中,考生以任何形式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都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作违纪违规处理。
同意上述事项请签字:___________
2022年___月___日
考生须知: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下同)进入考场,完成电子签到后,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2.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
3.考生在完成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出入考场。考生在考试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4.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纸笔。考试结束后,演算纸笔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5.考生入座后,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录考试系统,认真核对屏幕显示的本人相关信息,阅读并遵守《考生须知》及《操作说明》,等待考试开始。
6.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签到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的登录。
7.进入考场后,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定,维护考场秩序,尊重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当举手示意。
8.考试过程中,如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
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出现损失,考生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9.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自行离开考场,严禁关闭考试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
10.考试时间到,考试系统将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
11.考试期间,考生应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由于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2.考试期间违纪违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2022年初级会计实务考前历年真题练习:
2022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前历年真题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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