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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四章增值税增收率

环球网校·2021-02-24 11:28:59浏览32 收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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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初级会计基础阶段正在进行中,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分享“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四章增值税增收率”在这个需要打好基础的阶段,希望同学们可以仔细看好这份增值税讲义,巩固第四章增值税知识点,认真学习,重点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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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分值在15-20分左右,属于非常重要的章节,无论是增值税还是消费税,都是不定项选择题的考点。需要考生全面掌握本章内容。

本章学习难度适中,部分知识需要强化记忆,必须对比清楚、准确记忆。本章涉及计算比较多,需要考生多练习、会应用。

章节框架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四章税法要素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增值税增收率

温馨小提示

判断一般纳税人所销售的固定资产,属于“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还是属于“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的方法:

(1)如果出售的是一般纳税人自用消费品摩托车、汽车、游艇,应判断购进时间是2013年8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

①2013年8月1日(不含)之前购进的→“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

②2013年8月1日之后购进的→“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

(2)如果出售的是其他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应判断购进时间是2019年1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

①2019年1月1日(不含)之前购进的→“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

②2019年1月1日之后购进的→“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

2021年考生现已进入基础学习阶段,为了帮助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可立即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1年各省初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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