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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关于启用北京市电子职称证书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为大力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发展,深化本市职称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丰富“互联网+人社”应用场景,按照《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启用电子职称证书。
二、目标任务
本着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原则,减少纸质证书领取、补办等现场业务,申报人可随时登陆互联网,获取打印电子证书;用人单位可直接上网查询个人证书真伪,进行信息比对,为社会提供便捷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一)电子证书的适用范围
自2020年度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发的《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统一改版为《北京市职称证书》,并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二)电子证书的载体和信息
电子证书包括《北京市职称证书》和《北京市职称评价结果通知书》,采用以加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专用章”电子印章的PDF格式文件为载体;页面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性别、出生年月、专业、级别、资格名称、申报单位、证书编号、取得时间和验证二维码等。
电子证书与原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表明持证人员具备相应职称资格,可应用在本市职称评价、资格考试、注册登记、人事管理等业务工作中。同步发放的《北京市职称评价结果通知书》将替代原纸质职称申报表,用于人事档案存档工作,不再发放纸质申报表。
(三)电子证书获取及查验渠道
自2021年2月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官方网站开通电子证书获取和查询服务。个人在网站选择“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栏目,注册登录后可下载并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用人单位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或登录网站,选择“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栏目,输入证书信息并通过手机号码验证后可进行查验。
(四)电子证书发布时间
电子证书将分批次向社会发布,具体进度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栏目“查询须知”中查询。
1.2021年2月起,结合职称备案工作进度,逐项发布2020年度新取得的电子证书。
2.2022年底前,结合历史数据整理进度,陆续发布2005至2019年度的电子证书。
3.上述年度之外的电子证书将适时发布。
四、涉及范围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发的北京市职称证书。
五、执行标准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 《关于启用北京市电子职称证书的通知》经办流程
关于《关于启用北京市电子职称证书的通知》的经办流程
一、总体情况
(一)服务事项名称:北京市电子职称证书服务
(二)服务对象:取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发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各用人单位。
(三)经办机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经办流程图:
1.获取电子证书:登录网站→注册登录→获取本人电子证书。
2.查验证书真伪:登录网站→输入证书信息→获取验证码→查验真伪
二、办理方式和提交材料
(一)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二)登录入口:
1.个人获取电子证书。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eijing.gov.cn),选择“政务服务”-“办事直达”-“个人办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栏目,注册登录后可下载并打印本人电子证书。
2.用人单位查验电子证书。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或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eijing.gov.cn),选择“政务服务”-“办事直达”-“法人办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栏目,输入证书基本信息并获取填写手机验证码后,可进行查验操作。
(三)提交材料:无
三、数据使用情况
(一)大数据使用情况:职称证书信息。
(二)电子证照使用情况: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专用章
四、告知工作
(一)告知方式及告知时间:
1.电子证书将分批次向社会发布,具体进度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栏目“查询须知”中查询。对已发布的电子证书,可随时登录获取或查验。
2.对今后新增年度的电子证书,视各评审机构或主管部门备案时间进行发布;具体时间由评审机构和主管部门告知。
(二)其他需要服务对象操作或者知晓的事项:
本市统一发放的原纸质证书及纸质职称申报表遗失或损坏的,如已发布电子证书即不再补办,持证人员可获取使用电子证书;对于本市统一发放的原纸质职称证书尚未发布电子证书的,可按原渠道补办纸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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