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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三章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环球网校·2021-01-08 10:43:05浏览32 收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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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初级会计基础学习阶段已开始,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分享“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三章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这个需要打好基础的阶段,希望同学们可以仔细看好这份讲义,巩固银行结算账户知识点,认真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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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重点笔记

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1、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财政部门提出设立零余额账户的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通知代理银行。

2、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的开户通知,具体办理预留印签手续。印签卡内容如有变动,预算单位应及时通过一级预算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办理印签卡更换手续。

3、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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