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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泰州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0〕53号)的部署要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将统一采用无纸化方式在明年5月进行。为科学规范做好泰州考区考务管理工作,确保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平稳有序运行,现结合我市考务工作实际,就有关具体事项明确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广大考生报名前一定要清楚自己是否满足报考条件,不清楚的可点击查询>>报考资格查询
我市报名参加会计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本通知所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有关会计工作年限,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以免影响报考资格审核。
二、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36号规定,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初级资格
1.报名费,每人 10 元。
2.考试费,每科 60 元。
(二)高级资格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100元。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报考人员根据自需自愿原则,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订购相关考试教材。点击查看>>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
五、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时长
按照全国统一的考务日程安排,泰州考区初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2021年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其中,《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5日至19日 5月22日至23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备注:每个考生具体考试日期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时长
按照全国统一的考务日程安排,泰州考区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定于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考试时长为210分钟。每个考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报名时间和流程
(一)报名时间
我市202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2020年12月7日始至12月25日止。其中,初级截止25日;高级提交审核资料截止24日,缴费截止25日,逾期不再受理。在上述时间内,所有报考人员登录“江苏会计考试",选择对应的考试等级、报名地区进行报名,并根据要求录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点击进入>>2021年初级会计报名入口 请各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的考生,小编建议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1年江苏各地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通知,让您安心学习。
(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1.登录“江苏会计考试” ,详细阅读操作手册和报名所在地报名文件;
2.进行实名认证;
3.信息填报并上传照片。该照片将作为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身份验证、会计资格证书使用的照片。因此,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P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身份验证。
2020年申请延期的初级资格报考人员,直接进入准考证打印环节。中途如有信息变动,请及时联系报名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
(三)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1.信息采集。所有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先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为了确保网上报名有序进行,请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完成信息采集。已经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修改个人信息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入网上报名阶段。
2.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陆“江苏会计考试” ,详细阅读操作手册和报名所在地报名文件。
(2)凭手机号和信息采集时注册的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操作提示选择对应的报考地区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将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报考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并补充完善。
(3)根据要求上传照片。该照片将作为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身份验证、会计资格证书使用的照片。因此,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 (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P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身份验证。
(4)打印《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
3.上传审核资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报考人员)。对于国(境)外学历学位审核按照苏财会函〔2019〕6号文执行;
(3)属地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社保证明、学籍证明等);
(4)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5)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6)上一年度已经参加过高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跨省考生除外),可免上传以上审核资料(系统自动判断)。
4.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统一实行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从2020年12月7日开始至12月25日18时结束(对12月24日24时之后考生提交的审核资料一律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审核资料后,工作人员应在3天内完成审核。
各市(区)财政局应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对照报名条件和报考地区严格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网上缴费
2020年12月7日至12月25日24时,由考生自行登录“江苏会计考试”系统缴纳有关考试费用。初级资格报考人员上传完照片即可直接缴费,高级资格报考人员需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缴费。
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可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发票,各市(区)考试管理机构不再出具纸质票据。(提示:1、上一年度已经参加过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跨省考生除外〕,登录报名系统后直接进入缴费环节〔系统自动判断〕;2、考生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1年5月5日至5月14日,由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个人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六)关于信息更正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时,务必认真细致,确保准确无误。如果发现错误,请及时更正。有关更正时限和要求如下:
1.高级资格审核前,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自行登录系统更正并联系报名所在地财政局及时通过后台信息审核;
2.高级资格审核后至缴费前,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联系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更正处理;
3.所有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发现填报信息错误,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更正。如果 是选择报考地区错误,不予更正,只能注销重新报名(报名期限内),且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4.2020年12月31日以后,所有报考人员如发现信息错误,请于2021年4月1日至16日,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更正。泰州市财政局将各市(区)受理情况集中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统一上报给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集中处理。2021年4月16日以后不再受理考生信息更正申请。
七、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1年6月15日前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1年6月22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各市(区)财政局负责受理,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八、证书发放
(一)初级资格
我市范围内凡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视同承诺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成功后直接参加考试,不需要接受考前资格审查;考试合格后,根据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网站通知,凭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各市(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只发放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在发放证书时,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1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由报名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二)高级资格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九、其他事项
(一)着力强化政策咨询服务。各市(区)财政局负责本辖区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政策咨询,对考生提出的疑问,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现场答复,无法现场答复的,要耐心细致做好受理工作,集中向上级考试管理机构反映,得到反馈后及时回复考生。要提醒广大考生通过财政部门官方网站及时关注了解相关考试政策和信息,并及时向报考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相关事项,谨防上当受骗。
(二)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各项考前准备。全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超前抓好对监考人员、考务工作人员的专门培训,扎实过细地做好对考试日期及所有考点考场的科学安排。要综合研判分析现阶段考生考试可能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精准制定相应的 防范处置预案。要严格执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指导帮助各级各类考试管理机构和承考机构工作人员熟悉掌握考务事项、监考规定及执纪要领,督促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守土知责,推动考务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与当地电力、公安、工信及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详细的后勤保障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把整个考务工作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和风险隐患,精准预测在前,防范化解在先。
(三)切实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重点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约束,认真做好资格审核和考场监控,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或成绩,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同时视情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向社会披露。
(四)全程跟进提升考务指引工作质量。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条件、时间和流程组织开展网上报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关注评估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对全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安排带来的影响,及时向社会发布涉及考生考试的相关信息事项,全力全面全程做好考试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同时应超前研究制定属地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公布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资格考试的调整政策及补充规定,确保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各项考务管理工作顺利展开和圆满完成。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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