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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重点笔记:销售不动产

环球网校·2020-07-29 14:10:53浏览28 收藏8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定于8月29日开考,为了帮助同学们全方位、有重点、有层次地复习经济法。环球网校小编分享张湧老师“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重点笔记:销售不动产”针对3星的重点,已详细剖析并重点标红。所以建议同学们对比学习,认真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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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章节考点

本章分值约20分,必考不定项选择题,难度较大。本章为考试超重点内容,要求以计算作为重点掌握,通过做题掌握技巧,关键是知识点向做题公式转化的应用。预计今年分值有所提高,在23分左右,本章税率有所变动,需引起注意。

考情分析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章节考点及考情分析

重点笔记

增值税征税范围☆☆☆

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_________的,按照_______缴纳增值税。

【答案】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销售不动产

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申报进入中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除享受免税政策外,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已确定,8月10日前公布各地区初级会计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为了考生安心备考,小编建议考生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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