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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春节:销售货物及劳务

环球网校·2020-01-31 09:04:54浏览22 收藏4
摘要 2020年春节因疫情,很多地区均已延长上班或开学,考生可利用时间进行学习,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春节提分:销售货物及劳务”为大家更新经济法基础重要知识点,帮助大家利用春节假期,突破重难点,迅速提分,快来一起打卡学习吧!

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征税范围

知识点

一、销售货物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二、销售劳务

在中国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地在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申报进入中国海关境内的货物。我国增值税法规定,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除享受免税政策外,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

2020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将于5月9日-5月17日进行,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待各省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时间公布后,只要填写后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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