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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四章第二节销售额确定的特殊规定

环球网校·2020-01-19 13:36:39浏览17 收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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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基础阶段已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四章第二节销售额确定的特殊规定”无论如何,基本功很重要,希望考生在基础阶段一定要学牢固,以下文章分享第四章销售额的确定内容,供学习。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

销售额确定的特殊规定

1、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2、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2020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将于5月9日-5月17日进行,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待各省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时间公布后,只要填写后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通知,预约后进入基础学习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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