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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四章第二节增值税征税范围之进口货物

环球网校·2020-01-03 09:40:55浏览49 收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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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基础阶段已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四章第二节增值税征税范围之进口货物”无论如何,基本功很重要,希望考生在基础阶段一定要学牢固,以下文章分享第四章增值税法律制度内容,供学习。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征税范围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销售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申报进入中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我国增值税法规定,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除享受免税政策外,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

销售服务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四章第二节增值税征税范围之进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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