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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三章第四节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

环球网校·2019-12-17 09:46:56浏览29 收藏14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三章第四节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无论如何,基本功很重要,希望考生在基础阶段一定要学牢固,以下文章分享第三章银行卡内容,供学习。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节银行卡

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

银行卡收单机构

1.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2.获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为实体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

3.获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为网络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

特约商户

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1.实体特约商户,是指通过实体经营场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特约商户

2.网络特约商户是指基于公共网络信息系统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特约商户。

2020初级会计考生现阶段可安心备考,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部分地区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没有公布,只要填写后我们届时会及时提醒您2020年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时间通知,预约后进入基础学习阶段。

以上内容是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三章第四节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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