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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节票据
票据追索
被追索人的确定
1、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不含付款人)
2、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3、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扔可以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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