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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一章第二节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环球网校·2019-12-02 10:01:19浏览30 收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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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一章第二节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无论如何,基本功很重要,希望考生在基础阶段一定要学牢固,以下文章分享第一章行政复议内容,供学习。

第一章总论

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1、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时,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2、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其他处理,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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