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初级会计职称提示:2019年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12月31日前

北京市财政局·2019-10-09 14:33:33浏览429 收藏42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分享“2019年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12月31日前”本文详细介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方式、继续教育学分等内容,具体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如下: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市级各单位、各区财政局: :

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规定,现将2019年北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要求公告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不包括在京的中央单位会计人员);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会计工作包括: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继续教育方式和继续教育学分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选择单位培训、,社会机构培训、,面授和网上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学分不能少于90学分,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内容,其中专业科目内容学分不能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三)参加2019年财政部组织的减税降费税收知识竞赛的会计人员,成绩获得95-100分的可折算为90学分,成绩获得80-94分的可折算30学分。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9年继续教育并申请登记学分,当年有效。

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流程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后,由会计人员本人及时申请登记学分,具体流程为:

(一)会计人员登录 “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管理系统”(http://kj.facc.com.cn/)进行学分登记;

(二)会计人员如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可直接在信息采集内容中继续教育部分登记学分,且可将2018年继续教育学分一并登记;

(三)会计人员如没有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需要先进行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完成2018年和2019年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

五、其他

(一)原在北京市单位工作,现已调入在京中央单位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在国管局参加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原在在京中央单位工作,现已调入北京市单位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在北京市参加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

(二)原在北京市单位工作,现已调入外省市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在外省市工作地参加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原在外省市工作,现已调入北京市单位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在北京市参加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

(三)目前,市财政局正在开发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拟于2020年1月1日正式上线。同时,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正在拟定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拟于2020年1月1日施行。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新开发的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中运行,并执行新的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19年9月26日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各省报名时间略有差异,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准确报名时间,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2020年各省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不再错过报名!

以上内容是初级会计职称提示:2019年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还有其他相关内容,考生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