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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八章第一节举证责任

环球网校·2019-08-21 10:29:14浏览75 收藏37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八章第一节举证责任”本文分享劳动争议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

编辑推荐: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知识点汇总

第八章 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举证责任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注意】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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