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八章第一节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环球网校·2019-08-19 09:27:45浏览46 收藏18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八章第一节不得终止劳动合同”本文分享劳动合同的终止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

编辑推荐: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八章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知识点汇总

第八章 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劳动者开始享受社保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需要补偿金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默认情形);不需要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 需要补偿金

二、一方不再存在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不需要补偿金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需要补偿金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需要补偿金

三、不得终止(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计划报考考生是否了解什么时候进行初级会计职称报名,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信息,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到时让您不再错过报名!

以上内容是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八章第一节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