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七章第三节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环球网校·2019-08-09 08:50:01浏览65 收藏13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七章第三节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本文分享税务行政复议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

编辑推荐: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知识点汇总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节税务行政复议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1、复议申请

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

2、复议期限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

3、其余规定

必须先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 60 日内申请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做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申请行政复议

4、受理

(1)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 5 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2)不予受理

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复议机关未按照规定期限审查并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视为受理

(41)不属于本机关受理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5)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 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6)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 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5、停止执行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配套习题

【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政行为中,纳税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再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A.加收税款滞纳金

B.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C.罚款

D.停止发售发票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A

【判断题】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错误
                   
参考解析:如果是“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

计划报考考生是否了解什么时候进行初级会计职称报名,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信息,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到时让您不再错过报名!

以上内容是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七章第三节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