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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六章第八节关税免税

环球网校·2019-08-01 09:24:16浏览57 收藏5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六章第八节关税免税”本文分享关税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

编辑推荐: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知识点汇总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八节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关税免税

(1)一票货物关税税额在人民币 50 元以下的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

(3)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5)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6)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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