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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六章第五节车船税税收优惠

环球网校·2019-07-26 09:00:45浏览46 收藏4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六章第五节车船税税收优惠”本文分享车船税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

编辑推荐: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知识点汇总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五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

车船税税收优惠

1、免税

农业生产:捕捞、养殖渔船

特权车辆:军队、武警部队专用车船、警用车船(白牌)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 的车船(黑牌)

使用新能源车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按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 5 年内免征车船税

2、不征

外国、港、澳、台临时入境车船

3、减半

拖船、非机动驳船;

节约能源的车船

挂车

1.6 升以下小排量节约能源车船;

知识点【车船税税收优惠】配套习题

【单选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予缴纳车船税的是( )。

A.救护车

B.人民法院警车

C.市政公务车

D.公共汽车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B

【多选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车船中,免征车船税的有()。

A.警用车船

B.养殖渔船

C.载货汽车

D.载客汽车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警用车船和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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