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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知识点汇总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契税法律制度
契税的计税依据
1.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
2.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而无正当理由
3.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
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4、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
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
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5、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 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
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知识点【契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配套习题
【单选题】周某原有两套住房,2009年8月,出售其中一套,成交价为70万元;将另一套以市场价格60万元与谢某的住房进行了等价置换;又以100万元价格购置了一套新住房,已知契税的税率为3%。周某计算应缴纳的契税的下列方法中,正确的有( )。
A.100×3%=3(万元)
B.(100+60)×3%=4.8(万元)
C.(100+70)×3%=5.1(万元)
D.(100+70+60)×3%=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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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以成交价格作为契税计税依据的有( )
A.房屋买卖
B.土地使用权交换
C.房屋赠与
D.土地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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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关于契税计税根据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B.受赠房屋的,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规定计税依据
C.购入土地使用权的,以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
D.交换土地使用权的,以交换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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