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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五章第二节稿酬所得

环球网校·2019-07-17 14:12:55浏览42 收藏4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五章第二节稿酬所得”本文分享个人所得税应税综合所得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

编辑推荐: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汇总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综合所得

稿酬所得

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

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

知识点“稿酬所得”配套习题

【单选题】某出版社专业作者2009年8月将其精选的书画作品交由该出版社出版,从出版社取得报酬10万元。该笔报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稿酬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C

【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从事非雇佣劳动取得的收入中,应按“稿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审稿收入

B.翻译收入

C.题字收入

D.出版作品收入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选项A、B、C属于劳务报酬。

【判断题】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错误
                   
参考解析: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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