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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
【提示】2020 年教材本章预计将根据策进行调整【增值税】,预习阶段侧重于基本原理的把握【框】,具体细节不必关注。消费税今年预计不会有大变动。
增值税预计变动点:
(1)税率下调:从 4 月 1 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 16%增值税率降至 13%、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 10%增值税率降至 9%
(2)进项税额抵扣范围:
A.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
B.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额,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
C.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
(3)捐赠支出:对符合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扶贫政策)
(4)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原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月销售额未超过 3 万元(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9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现提高至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30 万元
(5)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以及进口抗癌药品,按照 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6)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以及进口罕见病药品,按照 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提示】2020 年教材本章预计将根据策进行调整【特别是个税,预计 2020 年教材会按照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 2019年 1 月 1 日起)进行再次修订】,企税预计变动不大,个税等新教材出来后学习。
企税预计变动点:
(1)税率: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底,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捐赠支出:从今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底,对企业用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扶贫捐赠支出,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3)减免税: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4)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扣除比例提高至 18%
(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
第六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提示】小税种比较零碎,但是考试中分值一般在 10-15 分之间,预计2020 税收优惠有一定变动,可以等教材出来后学习。
预计变动点:
(1)耕地占用税:2019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变化如下:
A.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B.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
(2)车辆购置税:
2019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变化如下:
A.取消了税务总局规定应税车辆的最低价格
B.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C.购买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取消了价外费用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提示】预计 2020 变动不大,且本章和其他章节没有必然联系,也可以优先学习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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