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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五章第一节工资薪金扣除标准

环球网校·2019-07-10 09:25:55浏览62 收藏18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五章第一节工资薪金扣除标准”本文分享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

编辑推荐: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汇总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工资薪金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 支付给员工的的劳动报酬

2、基本社会保险 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的五险一金

3、补充社会保险

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工资总额5%

4、为投资者或职工(非特殊工种)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5、职工福利费 ≤工资薪金总额14%

6、工会经费 ≤工资薪金总额 2%

7、职工教育经费≤工资薪金总额8%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意1】分别计算,分别扣除

【注意2】区别“防暑降温费”(福利)和“防暑降温用品”(劳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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