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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如何计算财产租赁所得?
解答:
财产租赁所得,按次计征,以“1 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税率:“出租”(转租)财产所得 20%
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 10%
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额<4 000 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800]×20%
每次收入额≥4 000 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1-20%)×20%
【注意】计算时准予扣除的税费项目不包括增值税,租赁期间发生“修缮费用”以“每月 800元”为限,多出部分在“以后月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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