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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如何计算财产租赁所得?

环球网校·2019-07-04 10:28:42浏览51 收藏20
摘要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是会计入门凭证,考生想要取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现阶段可以进行预习,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如何计算财产租赁所得? ”希望考生在学习教材时,牢记财产租赁所得知识点,本篇为您答疑解惑。

问题:如何计算财产租赁所得?

解答:

财产租赁所得,按次计征,以“1 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税率:“出租”(转租)财产所得 20%

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 10%

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额<4 000 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800]×20%

每次收入额≥4 000 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1-20%)×20%

【注意】计算时准予扣除的税费项目不包括增值税,租赁期间发生“修缮费用”以“每月 800元”为限,多出部分在“以后月份”扣除

备考中的您是否了解什么时候报名,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信息,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到时让您不再错过报名!

以上内容是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如何计算财产租赁所得?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讲义,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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