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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推荐: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知识点汇总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其他税收优惠
1、即征即退
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实际税负“>3%”的部分
2、小微企业
月销售额≤3 万元,免征(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适用小微企业免税规定)
3、其他减免税规定
①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 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③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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