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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四章第二节小规模应纳税额计算

环球网校·2019-07-03 09:41:17浏览56 收藏11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四章第二节小规模应纳税额计算”本文分享小规模应纳税额计算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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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简易计税方法

小规模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

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 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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