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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四章第二节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环球网校·2019-07-01 09:55:12浏览57 收藏22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四章第二节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本文分享增值税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掌握本文知识点。

推荐推荐: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知识点汇总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1、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会计健全的,也可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简易计征,可到税务机关代开专票(住宿业、建筑业和鉴证咨询业可自行开具)

2、 一般纳税人

一般计税方法,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相关练习题:

【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下列运费中,不允许计算选项税额抵扣的是()。

A.销售原材料支付的运输费用

B.外购设备支付的运输费用

C.外购原材料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支付的运输费用

D.外购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答案】C

【解析】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选项税额不得抵扣,其运输费用也不能计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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