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三章第四节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

环球网校·2019-06-27 09:34:05浏览38 收藏15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三章第四节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本文分享收单业务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掌握本文知识点

编辑推荐: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制度知识点汇总

第三章 支付结算制度

第四节 银行卡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

1、特约商户管理收单机构拓展特约商户,对特约商户实行实名制管理。

银行卡受理协议可受理的银行卡种类、开通的交易类型、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的设置和变更、资金结算周期、结算手续费标准、差错和纠纷处置

本地化经营和管理 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域开展收单业务

2、业务与风险管理

强化业务和风险管理措施:建立特约商户检查制度、资金结算风险管理制度、收单交易风险监测系统以及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设置和变更审核制度

风险评级制度:限制开通的受理卡种和交易类型,并采取强化交易监测、设置交易限额、延迟结算、增加检查频率、建立特约商户风险准备金

发现疑似银行卡套现、洗钱、欺诈、移机、留存或泄露持卡人账户信息等风险事件的,应采取延迟资金结算、暂停银行卡交易或收回受理终端(关闭网络支付接口)等措施,并承担因未采取措施导致的风险损失责任;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收单机构应按协议约定及时将交易资金结算到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资金结算时限最迟不得超过持卡人确认可直接向特约商户付款的支付指令生效日(刷卡日)后 30 个自然日,因涉嫌违法违规等风险交易需延迟结算的除外。

备考中的您是否了解什么时候报名,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信息,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到时让您不再错过报名!

以上内容是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三章第四节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