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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三章第一节票据的更改

环球网校·2019-06-21 09:22:23浏览75 收藏15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三章第一节票据的更改”本文分享票据更改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掌握本文知识点。

第三章 支付结算制度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票据有关事项的更改

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 不得更改,更改票据无效

其他记载事项 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有原即在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签章

单位

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单位+个人 2 个章】

个人

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个人 1 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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