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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二章第三节会计岗位的设置

环球网校·2019-06-20 09:26:09浏览54 收藏10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二章第三节会计岗位的设置”本文分享会计岗位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掌握本文知识点。

编辑推荐: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知识点汇总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岗位的设置

1、会计岗位设置要求

按需设岗: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内部牵制: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建立轮岗制

2、任职资格

一般人员:专业能力+职业道德

机构负责人:会计师“或”3 年工作经验

3、总会计师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

4、回避制度

具体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

直系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配偶亲

5、工作交接

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监交

交接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不得自行另立新账”

责任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6、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高级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7、会计专业职务

高级职务 正、副高级会计师

中级职务 会计师 取得“中级”资格+符合其他规定

级职务 助理会计师 取得“初级”资格+(大专毕业且担任会计员满 2 年、中专毕业担任会计员满 4 年、不具备规定学历的担任会计员满 5 年)

会计员

8、继续教育

适用范围:用人单位的“会计人员”

学分要求:每年累计≥“90 学分”,专业科目≥总学分的“2/3”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暂未公布,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信息,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到时让您不再错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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