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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一章第一节法的形式和分类

环球网校·2019-06-10 09:18:14浏览96 收藏38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一章第一节法的形式和分类”本文分享法的形式和分类的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掌握本文知识点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法律基础

法的形式和分类

宪法:全国人大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全国人大人大常委会

行政法规:国务院

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

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效力等级: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和下级政府规章

(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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