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编辑推荐: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真题必考点汇总
考后必知:5月31日前,下发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为了方便考生在考后及时进行成绩查询,环球网校特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及时准确收到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不再错过成绩查询哦!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1、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X<3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
3个月≤X<1年 试用期:Y≤1个月
1年≤X<3年 试用期:Y≤2个月
3年≤X,无固定期限 试用期: Y≤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服务期
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服务期未满,合同期满,合同续延至服务期满
违约赔偿以培训费为限并扣除已履行服务期比例
【注意】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过上述计算结果,则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无效,若低于计算结果则以约定为准
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有过错的 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有过错的 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3、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
(1)对象
高管、高技和其他负保密义务人员(非所有劳动者)
(2)订立
约定补偿金 有效
未约定补偿金 无效
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超过“2 年” 超过部分无效
(3)履行
“未约定”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实际履行,可要求按合同解除“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的 30%”、“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两者中较高者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有效
单位主张解除,劳动者可要求“额外3个月”补偿金,解除
单位原因不支付补偿金时间“不满3个月”,劳动者可要求支付,此时不可以要求解除约定,有效
单位原因导致“3 个月”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劳动者可要求支付,同时可以要求解除约定,解除
劳动者不履行,单位要求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后还可要求继续履行,有效
【注意】用人单位仅可在“服务期”及“竞业限制”中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点击进入: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情分析(11日-15日)
真题
【单选】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的是( )。
A.休息、休假
B.服务期
C.工作时间
D.合同期限
【答案】B
以上内容是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必考点: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及答案,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