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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的通知
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赣财会考〔2018〕5号)规定,现将吉安考区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的补发(换发)相关事项及所需材料通知如下:
1、考生本人出具的《个人补发(换发)证书申请》。
2、持证人电子照片1份及纸质照片2张。电子照片存储照片文件名为姓名加身份证号码,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295 × 413,尺寸为1寸证件照(2.5CM × 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须将此电子照片存储在U盘中拷贝给受理的工作人员;纸质照片按上述规格要求提供2张。
3、《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登记表》1份。此表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的“下载中心”板块中下载,可填写或打印,并经单位审核盖章。(无单位则由档案保管部门盖章,例如人才交流中心)
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此表来自个人人事档案,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2017年后取得新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无需提供此表。
5、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
6、属遗失证书补办的,需提供刊登《资格证书遗失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1份,并将刊登内容用红笔圈出。该声明要求在设区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如井冈山报),内容包括:持证人姓名、证书名称、级别、专业类别、取得证书时间和证书编号(或管理号)等信息。
属证书换发的(如现有证书信息错误等),只需提供原证书,无需登报声明。
7、受理时间:每年受理两次。上半年为6月1日至6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下半年为12月1日至12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8、受理地址:吉安市城南井冈山大道与尚德路交汇处财政大楼805室,联系电话:0796-8224391。
吉安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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