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梁平区关于领取2018年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梁平区各位考生: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由区县财政部门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发放。为确保证书安全、及时发放,现将领取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对象
2018年度在梁平区报名参加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
二、领取内容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份)。
2、《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2份)。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是证书遗失补办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三、领取要求
1、本人前来领取的,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报名时填报的毕业证书原件。
2、委托他人前来领取的,需提供证书所有人签名的委托书(1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报名时填报的毕业证书原件。
四、领取时间
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3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精选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