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日至25日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5)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考生应是在北京市生活、上学的人员。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考生注意事项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按照“首次报考人员”和“非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首次报考人员:2019年首次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及以前年度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但是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没有成功的人员。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5年度以后在北京地区成功报名初级资格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的人员。
【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精选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