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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江苏扬州市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资格审查及证书发放
我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取消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成功后直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视同承诺符合报名条件,考试合格后根据扬州市财政局网站通知,凭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报名点领取初级资格证书。如果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中国台湾居民应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19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取证时只发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5月31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请保留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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