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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报名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交费”方式,报名时不设置资格审核,报名网站为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时间为11月8日-3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交费成功后,应重新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成功。如有问题请在报名期间及时与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报名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条件报名,对个人基本资料、学历情况和照片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考试成绩公布后,合格人员应按照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求,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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