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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暂未公布,可参考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5)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考生应是在北京市生活、上学的人员。
报考原则
①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③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④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应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在此基础上,北京和上海初级会计报考条件中又增加了以下户籍证明等要求:
北京:
(一)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按照“首次报考人员”和“非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首次报考人员:2018年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及以前年度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但是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没有成功的人员。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4年度以后在北京地区成功报名初级资格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的人员。
(二)首次报考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资格审核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同时,非京籍考生应出具下列在北京市生活、上学的有效证明之一:
1.北京市居住证;
2.在京大专院校的学生证(有效期内);
3.军官证、士官证(北京地区现役军人);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中国台湾居民应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付费。
(三)非首次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手续,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
上海:
根据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员方可在本市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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