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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浔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做好2018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赣财会〔2018〕21号)要求,现将2018年九江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8年7月份至12月份。
二、培训对象:从事会计工作已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全省统一使用《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读本(2018年版)》。具体培训内容为:《管理会计类政策解读》、《企业会计类政策解读》、《2018年重要税收政策解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政策解读》和《重大经济事件评述》等。
四、培训形式:
(一)远程继续教育。登录“江西财政”网,点击主页左边的“江西省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图标。选择“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或“北京东奥会计在线”,进入学习。
(二)财政部、省厅规定和认可的其他教育培训形式。
五、培训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应鼓励、支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二)对下岗失业和纳入低保范围的会计人员,应减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面授的培训费。
(三)各培训单位组织培训时,必须提前一个月将培训计划(内容、时间、地点、人数等)报当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备案。
九江市财政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