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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一、应税收入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二、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6.旧房及建筑物的扣除金额。
7.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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