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六章契税征收管理
环球网校·2018-08-17 09:41:17浏览 收藏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
契税实行属地征收管理。纳税人发生契税纳税义务时,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征收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收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