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六章房产税税收优惠
环球网校·2018-08-16 09:50:34浏览 收藏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 (全额或差额) 的单位 (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 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