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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五章个人所得税税率

环球网校·2018-08-13 10:16:20浏览103 收藏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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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即将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考生更好掌握知识点特发布“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五章个人所得税税率”通过本文学习需要掌握第五章个人所得税内容,希望考生提前预习,全面掌握知识点。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 ~45%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 ~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 稿酬所得适用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四)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五)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适用税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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