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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我国采用借贷记帐法为复式记账法,是指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用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全面、 系统地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化的一种记账方法 。
(一)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
借贷记帐法下,账户的左方称为借方,右方称为贷方。所有账户的借方和贷方按相反方向记录增加数和减少数,即一方登记增加额,另一方就登记减少额。
(二)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1、记账规则
指采用某种记账方法登记具体经济业务时应当遵循的规律。
借贷记账法的记帐规则是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
2、会计分录
指对每项经济业务列示出应借、应贷的账户名称 (科目) 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会计分录由应借应贷方向、 相互对应的科目及其金额三个要素构成。
会计分录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三)借贷记账法下的试算平衡
根据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和资产与权益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的恒等关系,通过对所有账户的发生额和余额的汇总计算和比较,来检査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
试算平衡分为发生额试算平衡和余额试算平衡两种。
试算平衡是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进行的。
试算不平衡,表示记账一定有错误。
但试算平衡,不能表明记账一定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