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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5.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二)除上述条件外,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应具有本人身份证明,中国台湾居民应具有《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