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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局、市直和驻韶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考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18〕8号)的规定,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至7月6日(工作日)。
三、复核地点
详见《韶关考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
四、复核依据
按韶财会【2017】12号文严格执行按工作单位(学校)所属区域或户籍所在地报名
五、复核资料
(一)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60.208.116.167:81/ksbm/usercxbmb18.jsp补打),该表上填有工作单位的需单位盖章并签意见。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为本人身份证明,中国台湾居民为《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四)外地户籍待业人员报考韶关考区的,需提供在韶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在韶就读有效期内《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六、注意事项
(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及时将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向本地区考生公告,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初级资格成绩合格考生的考后资格复核工作。
七、领证通知
领证时间请留意“韶关市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
http://www.gdrsks.gov.cn/Category_76/Index.aspx
附件:韶关考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hqkc.hqwx.com/uploadfile/2018/0615/20180615091357391.xls
韶关市财政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