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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暂未公布,广大考生可参考2018年报名条件,如下:
报名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2.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
3.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办理退费,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于报名后1个月内,到所在考区指定地点办理开具发票手续。
5.持外省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拟在辽宁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办理从业资格证书调入辽宁手续后,方可报名。
6.原持有我省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如学历信息与实际不符导致不满足报名条件的,应及时前往会计从业资格所属地进行变更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缴费。
7.报考人员须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信息。对于采取伪造学历、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参考资格并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照《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会计诚信档案。
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登陆“辽宁会计网”,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办理报名事宜。
1.持有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经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不再进行现场审核;
2.其他报名人员应在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到考区报名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由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现场审核需携带打印并签署承诺书的《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提交的本人身份证明,中国台湾居民提交的《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