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1、考生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相片等任一信息错误,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发现上述信息错误的修改说明:
(1)相片信息错误,不能修改;
(2)考生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错误,在5月8日前,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武汉市财政局2号楼307室申请修改;逾期不能修改,也不受理;
(3)姓名中有生僻字打印不出来,以相近字替代的无法修改,但不影响考试。
3、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报名系统中打印的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可按准考证上的机位号查找相应的教室。
4、考试开始30分钟内,考生必须登录考试系统。超过30分钟,系统不再接受该考生登录,视为缺考。(刷身份证入场不能替代登录考试系统)
5、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用纸和演算用笔,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6、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之外的其他物品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物品存放处,违者按违纪处理。
7、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考试机黑屏、断网、断电、无法登录考试系统、信息有误、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帮助解决,不得自行处置。考试结束后,考试管理机构不再受理上述问题。在异常情况处置期间,考生应在座位上安静等待,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引导。根据处置时间,将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应延长相关考生的考试时间或更改其考试批次。
8、考生在进入考场电子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工作人员陪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入考场。考生在考试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9、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考试结束时,系统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
10、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关闭考试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
11、考生因未按要求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12、考生不得将试题内容带出考场,不得传播、扩散试题内容。
武汉市会计考办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