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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入口已开通,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4月28日至5月20日(节假日正常打印),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list_warning.jsp),点击“准考证打印”按钮,选择省份和证件类型并录入证件号码和附加码,点击〔查询〕按钮进入下一级页面后,再点击〔打印〕,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也可点击下列图片进入准考证打印系统:
【提示】准考证须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
注意事项
(1)姓名、证件号码错误的必须在5月8日前的工作日时间(9:00-11:30,14:00-17:00)到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407房间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否则不能进入到考场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2)打印准考证时不需要输入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只需选择证件类型和输入报名时填写的证件号码(以报名回执为准)即可打印准考证;
(3)会计初级考试不能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4)打印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下方的考试协议、考生须知和准考证打印入口下方的考场规则和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5)成绩公布时间:6月10日。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务必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按时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6)未打印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以在公布成绩后继续打印;
(7)请考生关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http:kzp.mof.gov.cn)网站有关会计初级考试的通知。
服务电话
23254427 9:00-11:30,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休息。
考试时间及批次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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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至20日 |
上午 |
8:30-12:00 |
初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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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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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4: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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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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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
考试要求
(一)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纸质准考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考场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自行修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擅自变更准考证的字体、式样、相片等,准考证正面、背面不得载有任何其它信息。
(二)考试中如出现断网、断电、服务器中断等故障,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如在短时间内恢复的,可以继续考试,考试系统自动延长考试时间;如不能继续考试的,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另行安排时间继续考试。考试过程中,因考生未经工作人员允许坐错位置或不当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应试人员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请向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提供准确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寄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