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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

环球网校·2018-04-19 10:35:14浏览138 收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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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5月12日进行,现距离考试还有二十天时间,现为冲刺阶段,环球网校希望考生掌握考点特发布“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通过本文学习需要掌握第五章企业所得税内容,以帮助大家查漏补缺
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社会保险费。

4、借款费用。

5、利息费用。

6、汇兑损失。

7、公益性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 (营业) 收入的 5‰。

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 (营业) 收入 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0、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11、保险费。

12、租赁费。

13、劳动保护费。

14、有关资产的费用。

15、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1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7、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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